妇团、同志携手 推动同居伴侣法
更新日期:2008/10/03 04:09 :I R7S!b5H%{〔记者陈璟民/台北报导〕妇女团体与同志社群昨日召开「同居伴侣法」立法方向沟通平台会议,就民法亲属编婚姻规范外,多元家庭的涵盖范围、各类型同居伴侣关系、享有抚养亲属免税额及医疗探视权等议题,研商立法保障的行动共识与合作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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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曾昭媛强调,同居伴侣法所关照的多元家庭,是传统男女夫妻结婚之外,愿意登记为同居伴侣、依法享有权利及付出义务者,如同性恋、异性恋、共同生活的亲密伴侣、相互照顾的单身好朋友……她并主张,政府不宜介入多元家庭内的感情与亲密关系。;o0T_.Nbz*c;f%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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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大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副教授王晓丹、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政策推广部主任「欣洁」等人不约而同指出,同居伴侣希望拥有跟夫妻一样的法律与生活权利,包括抚养亲属免税额、收养小孩监护权、遗产继承权、重病急症开刀同意书签署权、医疗探视权、保险受益权等。单身律师郑文婷呼吁各界思考「我们一定要进入婚姻吗」?欣洁指出,结婚是组织家庭的方式之一,而非唯一的方式,家庭的型态是多元的,政府应保障人民成立不同型态家庭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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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大社会系助理教授范云认为,欣洁将民法亲属编婚姻规范形容为「套装旅游」,同居伴侣法则好比「自由行」,是一大妙喻,范云期盼人民选择多元家庭的权利义务早日法制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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