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前女友」请对「前男友」死心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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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9-22 22:34:18
「前女友」请对「前男友」死心吧
2008-09-18 更新
【太阳报专讯】女孩子跟拍拖六年的男朋友分手,再见亦是朋友。两年半以来,她以为他心里仍有她,一直等待复合机会。最近,她才从其它途径知道,分手后三个月,他就结识了新女友。
浪费两年半的青春,她伤心又生气,认为表错情的责任在对方:分手后,他从没有提及结识了新女友。她曾经问他:「你真的不要我吗?」他答:「别这样说吧。」
「再见亦是朋友」这句话人人会说,但不是人人懂得个中真谛。林燕妮说,爱的反面不是恨,只是不爱。相爱一场的人再见不是仇家,广义来说也是朋友的一种。细味一下,做完情人再做朋友,这种友情是甚么味道呢?
你们曾经同床共寝,互相交换身体和心灵,了解比一般朋友深。可是,情人分手总有原因的,例如性格不合、相处不来。这段感情早已腐朽,由腐败的爱情延伸的异性友谊,总有一点瑕疵。如果大家真的抱著做朋友的心态还好,最惨是其中一方「立心不良」,幻想再续前缘。分手后的友谊搀进杂念,怎可能健康自然地发展?
跟前男友说些自怜的晦气话,他自是叫你别傻。把这种礼貌回应视为余情未了,则是自作多情。前男友没有向你透露最新的感情生活,一来免得刺激你,二来没有责任向你交代。分享新恋情的甜蜜,你并非合适对象,他自会找朋友。「前女友」只是一个聊胜于无的代号,并不拥有特权。
长情是传统美德,过分长情则是自讨苦吃。诀别后两忘烟水里,不是为了扮洒脱,而是不让自己跌入幻想以至妄想的陷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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